我很少转载别人的文章,这篇,是我朋友发给我看的,发了一段时间了,我才将它翻出来仔细阅读。
最近时常被人问起关于爱情的问题,是不是,二十几岁的年纪,爱情就会是个永恒的话题,好像没有爱情,100%单身的话,人生会不完整一样。当然,回头看我自己,其实很难长时间处于100%单身的时候。曾经试图描述爱情的样子,和滋味,但往往都是失败。在寄托上曾经看到过一个MM说,现在已经没有MM会100%单身了,好聚不散是家人,好聚好散是朋友。可真如此?爱情最本初的样子是什么?是否就是,你是我的梦,而我的努力,因为你的存在,而有了新的方向呢。
Anyway,我是来分享这篇文章的,我不知道原作者是谁,但是我在这里诚心感谢一下原作者,谢谢你带给我这片刻的感动,我愿意在这里将这样的小小感动分享。希望看到此文的你和我,都可以找到那个,陪你勇敢的,走向时间深处而不会回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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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老爷。
这位老爷,曾和我共同享用过许多美妙的时刻,和我一同唱歌,和我抱头痛哭,和我站在无人的山顶看月升日落,和我紧紧拥抱着一个字不说。和我读同一本书,擦同一条毛巾,用同一漱口杯,爬同一座山,淌同一溪水,看同一部影碟。在我为电影流泪而不愿被看见的时刻,用大手抚过我脸上的珍珠,然后继续假装未曾看见。
这位老爷,我看见过他熟睡,看见过他的大眼睛扑哧扑哧只为了我,听见他唱最难听的歌,听过他发自内心的动听的笑声。我们也曾共同诉说过心中最难以启齿因而从未曾启齿那些低微无奇的往事和愿望。
这位老爷,和我相守十年,我们有时如此熟稔相知,有时如此陌生新鲜。我们如此平凡庸常,又如此唯一珍贵。
常常被朋友问到我们最初的相识。如何会忘记,又如何能记得——有时会恍惚觉得,似乎从记忆一开始我们便是如此,相互依傍,心无顾忌,世界没有沧海和桑田,仿佛只是亘古不变的静谧。
十年前的“六一”,我和刚来到公司的他一起去儿童乐园做采访。他和孩子们一起玩耍,被欢快的笑脸紧紧簇拥。他弹琴的样子天真活泼,倾听讲话的神情无邪。他牙齿洁白,眼瞳纯净,笑得象清晨有露珠滚动的青草一闪一闪。
我请他吃冰淇淋,带他在游乐园脱了鞋子赤足散步。他眼中含笑,回到公司后发很长的邮件给我,说,很高兴在这一个节日认识我,和我共事会有纯净心情。当时,心想,嗯,这个男子懂得感恩。
那一天我们拍下的照片里,我和他的脸上都荡漾天真坦率无所顾忌的笑容和希望,虽然当时我们对即将迎面而来的命运浑然不知。现在回望,却发现,每一步都走得刚好,刚好。
同年9月,我决定离开北京到深圳去。那时的我是多么迷恋南方的青草和水气,唯独不知道什么是留恋和爱情。在某一个月光白得发亮的夜晚,他突然握着我的手,放在他的心口,说:“我是个不善说话的人,但你可以听见我的心在咚咚地跳。你听。你听到的每一下都是我的真诚。”我吓得缩回了手,心想,这是个多傻多不会保护自己的孩子呵。一点回旋的余地都不给自己留下。
可是,还是一点点看到他和别的人不一样。他说,他就爱我自由独立的那股劲头。他说,地域的分离没有关系,我们仍旧可以拥有一份隔山隔而又跨越千山万水的爱情。他说,爱就是一种信念,我们想要不变,就可以不变。他说,他知道我是自私又脆弱的人,他有的爱比我多,所以他不怕爱得比我多。他愿意爱我更多。他也不在乎爱的回报,他爱我,只是因为我值得。
嘿!能够毫无顾忌说“我爱”,是多么令人心向往之!我过去一直做不到,只因为如此小气,紧紧捂着自己。但是,人如何能够身在爱中无动于衷呢。我看见自己如何一点点变得清新柔软,如果清晨的云彩。
同年11月,我们在北京寒冷干燥的站台紧紧拥抱,像战友一样相互深深对视了一眼,随即,我登上了南下的列车。
一年四个月零20天的分离。924条短信,68封书信,32张IP电话卡,1212封电子邮件,16张往返机票和6张火车票。还有两颗不曾分离的心。
误会不是没有过,灰心不是没有过。但是,对于我怀疑的天性而言,他是多么奇异的一个人啊。我爱他与我的相同与相异,爱他不被我所理解的部分,爱他对世界的相信,爱他柔软地靠近我,爱他一笑起来仿佛是整个世界,爱他掌心总是柔软,眼神总是温热,永远不松开握着我的手。
那一年我生日,我们在北京和朋友聚会。因我俩在一起而悲伤的B兄送来蛋糕,善良的欧老爷立刻叮嘱饭馆主人把他的蛋糕藏了起来。后来我看到照片,奶油上面是我深爱的非洲菊——最热烈最强焊的花朵;还有两张喜悦开启的嘴唇,恰是我的姓,也是我们爱情的预言。欢喜的,新鲜的,敞开心怀的。
那一刻,迟钝的我突然明白,原来,两个人因为相爱,会变得更加勇敢,更爱世界,更爱身边的许多人。原来,世间有爱情,原本是要让人携手,共同领略更宽广的爱与幸福。
从那时起,我真的渐渐相信,在我目力不及的地方也有阳光,在我听力不及的地方也有人在轻声呼唤我,在我想象不及的地方也会有温暖。世界虽大,有爱则心安,心安即是家。
后来,我回到北京读研。我们果真有了自己小小的,租来的家。没有婚礼,没有戒指,没有任何礼物。我们只是从学校买来漂亮的校园风景明信片,寄给父母,寄给所以知道地址的朋友,让那些我们爱着的人们共同分享我们的幸福。
进家门时,他突然回头问我:“觉得幸福吗?”我还没来得回答。他立刻笑盈盈地说:“我觉得真幸福。”我仍旧沉默着,但是,我心里有一个声音,幸福如琴弦般,轻轻地说一声:“嗯。”
幸福就如小溪流,缓缓引领我们一路走来。
婚后的生活,自然多了许多亲戚,多了许多家务,多了许多鸡毛蒜皮。只是,就像欧老爷常爱说的,这有啥难的,“既然我俩相亲相爱一条心。”
我不会做饭,欧老爷就成了欧大厨。清淡的金针菇,清炒胡萝卜,加了点儿广味腊肠的凤尾菇,香菇鸡块,榄菜肉碎四季豆,还有米香四溢的白粥。这几样,一直是我俩的至爱。
有时,我也难免耍耍小孩子无赖脾气。他总是静静地,无声地抱紧我。事后绝口不提,从不给我道歉和解释的机会。他好象天生欠了我的,永远不动怒,永远不放手,从认识他起,他就是这样。这一度让我感觉,命运如此不真切,人生如此不真实。因为,过去从不相信——不,应该是——从不知道,事无巨细都可以变得如此温暖。他好像是我生命中一个无法解释的神秘去处。命运推着我,走向他。
欧老爷对我也并非从无要求。比如,他做饭的时候,虽不需要我插手,却一定要我站在他身边。要不然,他就一遍遍地奔走于厨房和我之间,既不恼怒也不委屈,只是笑嘻嘻亲亲我,再飞奔回去翻一翻菜。直到我心领神会跑到他身旁腻着不走为止。
他读研第二年,因腰部急性扭伤在床上躺了三个月。我总算逮着一个机会给他做饭倒水,穿衣盖被,吆喝他不准起身,趁他睡着没收课本,偷偷把炒糊的肉片推到自己碗里——当时心想:欧老爷啊欧老爷,我欠你的日日殷勤,现在悉数还你。可是,欧老爷却总是心疼我,总是偷偷趁我不备溜下床取东西。有一次他一不小心。整个人滑倒在床边。我抱着他哇哇大哭起来。不知道这个人为何竟然疼惜我超过了疼惜他自己,而他竟然也不知道我疼惜他超过疼惜我自己。
他还喜欢听我说笑话。如果我一个人看着书笑起来,他就非要我给他绘声绘色再讲一遍,无论是小说随笔还是漫画。而且他总是特别配合,轻易就被逗弄得笑软在床上。
他不喜欢发短信,但是,时常,他会突然发来短信,要我抬头看月亮看云朵看夕阳。让你在某一霎时,如此强烈地爱这一个人。爱生命。爱世界。
有时,他不知为什么,会羞于当面告诉我一些什么。然后,在上班以后,偷偷把邮件发过来,告诉我,他觉得很幸福。
我们在北京熟悉的街道短暂地挥手离别,无论何时回头,他总一脸好奇瞪大眼睛望着你,笑意盈盈。然后看到你回头,还会大声地喊着或打着口形,叫你别老回头,小心不看路摔个大跟头。我喜欢这些琐碎的时刻。就是这些琐碎辉煌的时刻,支撑着我们十年的幸福相守。
有时,在幸福的间隙,我会偶尔回想起最初。我们有一张奇特的照片,是一大一小两只胳膊倚靠在一起,上面分别写着两个字:“不错”。当时我的口头禅是“不!就不!”——在网上邻居,我的电脑名称也叫“不”——某头温和的猪就把自己的电脑名改成了“错”。按照拼音排序,在网上邻居恰好可以看到我们排列在一起:不错。
嗯。爱情就是这么简单——无论多么平凡的两个人,只要心怀善意和感激,只要携手同心,一切粗砺的都可变得柔和,一切不安的都可变得不错。人生,就要这么勇往直前地,欢欣雀跃地,沿着时间深处共同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