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此献给今天没有见到的燕姿,和我成长里和我一起爱燕姿的那个人。
忘记从哪里看到过一句话,人总是于今天,想昨天。
十年前,我还是一个小女孩。
那时候,刚刚开始穿着中学的校服骑车去念书。
那时候,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在回家的路上边骑车边听歌。
那时候,刚刚知道什么是流行音乐。
那时候,刚刚借着学英语的借口,买了WALKMAN其实只为听歌。
那时候,开始在WALKMAN里不断重复燕姿的歌。
那时候,燕姿刚刚开始唱风筝。
九年前,我遇到一个很可爱的小男孩。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什么是流行音乐。
那时候,我总是不断的唱燕姿的歌给他听。
那时候,我们会仗着大人很熟的优势成天成天黏在一起玩。
那时候,我告诉他我有多么热爱孙燕姿的歌。
那时候,燕姿开始在新专辑里唱英文歌,于是我开始认真听英文课。
那时候,燕姿在start里告诉我,要做一个快乐勇敢的人。
八年前,我还在用彩色的笔写信。
那时候,我还不怎么会上网发邮件。
那时候,总是写很煽情的诗,画煽情的漫画。
那时候,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在午后的教室听着燕姿给他写信。
那时候,长沙还买不到彩色的三菱,他会从深圳寄一大盒给我。
那时候,燕姿不断出新专辑,我们不断写信,打电话唱燕姿的歌。
那时候,燕姿突然说要暂别歌坛,我只能相信,这一刻,告别是为了延续永恒的华丽。
七年前,我第一次听懂燕姿的歌。
那时候,我几乎狂热的听歌,24小时塞着松下的耳塞,连上课也不例外。
那时候,他告诉我他开始听孙燕姿的歌,开始收集孙燕姿的海报。
那时候,看完燕姿演唱会,我写信告诉他,我很想念他。
那时候,终于燕姿携着新专辑Stefanie复出,我却开始陷在初中毕业那种无止境的怀旧情愫里。
那时候,我孤身到深圳,看到他收集的燕姿,说,给我吧。一起的,还有他的日记。
那时候,在小梅沙的海滩上,他牵着我,我突然听懂燕姿唱的同类。
六年前,我还喜欢写很长很段的周记。
那时候,写周记和看别人周记是一周里最快乐的时光。
那时候,Mp3开始横行大陆,我却给自己买了个CD机。
那时候,我省吃俭用只为收集燕姿之前发行过的每张专辑。
那时候,剪头发的时候会带着他日记里燕姿的照片,说,我要剪成这样。
那时候,我依然给他写信,只是很久很久都没有打电话唱歌。
那时候,燕姿染了红头发过着完美的日子,我却开始尝到生活的不完美。
五年前,我总是在夜里睡不着。
那时候,也许在过着人生最阴暗和疲惫的一段日子。
那时候,熬夜的时候,我总是喜欢打开灯,看着墙壁上的燕姿微笑的脸发呆。
那时候,睡不着的时候,我会去做题海那种永远做不懂的物理题。
那时候,我们已经很少再写信,寄礼物。
那时候,我开始写一本很厚的日记,在里面夹很多封想寄却没有寄出去的信。
那时候,在美国的姐姐给我带了一块燕姿代言的fossil手表,生活因此开始欢喜。
四年前,我经历了淹没到重生。
那时候,燕姿终于出了新专辑,我第一时间开始听。
那时候,我成天唱着燕姿的新专辑里的歌,还没有听过原版的同桌总是希望我闭上嘴巴。
那时候,考试已经成为了生活中的一部分,早已经习以为常。
那时候,每次发完考试卷,都会对成绩好的同桌唱咕叽咕叽里那句,谁比谁好,能差到多少。
那时候,我会在半夜的湘江边疯狂的骑车,再疯狂的听燕姿唱歌。
那时候,他在QQ问我是不是在谈恋爱,我回答说是,他就不再言语。
三年前,KTV好像成为了生活的一部分。
那时候,总是在各种各样的聚会,各种各样的新朋友老朋友。
那时候,只要去KTV,我就会唱孙燕姿,还可以从头到尾的点。
那时候,我记得新东方的KTV里,有人唱我怀念的唱到掉泪。
那时候,唱着唱着燕姿不同年代的歌,我就会意识到自己已经长大。
那时候,终于有机会在1M之内见到燕姿,看着她,我感动到掉泪。
那时候,我恋爱,我以为我听懂了燕姿的情歌。
两年前,我终于再次见到了他。
那时候,为了见到他,我提前结束了未完成的分手旅行。
那时候,我知道他刚刚沉浸在幸福的恋爱里。
那时候,他告诉我,两年前,他听到我说我恋爱了,才开始想,是不是我也该恋爱了。
那时候,我们互相拍着对方的脸,才发现我们都不再稚嫩。
那时候,我们谈论的话题里,不再有一半的孙燕姿,而是有一半的她和他。
那时候,我们唱着共同成长的老歌,却在各自怀念新鲜的人。
现在,我终于懂得得时间是把杀猪刀。
我已经好久不再关注华语乐坛。
我已经好久不去KTV,偶尔去,发现大家唱的歌和唱歌的人,我都没听说过了。
我已经好久不再更新ipod里的歌,总是听着那些歌,也就那些歌了。
只是,买了新耳机,想拿来试音的歌曲,依旧是燕姿的歌。
若是要我说这些年我最爱的燕姿的歌,我会说《相信》。
我一直说,这首歌是我的内伤,虽然孙燕姿刚开始唱的时候我还是小屁孩,但从我听到开始,这么多年来,不管什么场合,什么心情,什么状态,听到这首歌,心情就会是温暖的。有时候想哭,有时候想笑,但更多的是感动。
依旧相信感觉,相信简单。
只是,我还春着,却再也不青了。
最后,亲爱的时光小偷,请拿走我成长的遗憾。
PS.今天本来要去签售的,想着要排上1天的队,我就突然没有力气了。昨天半夜给朋友发短信,在纠结于要不要早起去排队,纠结的结果还是,睡觉吧。如果连燕姿都没有激发我热情的话,我是不是真的老了。其实,这个事实很让我沮丧。但是不管怎样,燕姿我爱你,谢谢你为我的成长涂鸦。我依然爱你,但是现在的我会选择静静听你唱歌,如上个十年一样。





